沧州市区507户困难家庭获取暖补贴
集中供热每户补贴600元;非集中供热每户补贴700元
本报讯(记者孙晓卉)记者昨天从沧州市财政局获悉,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即日起我市陆续为市区507户困难家庭发放取暖补贴,共计发放31.27万元。
据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享受补贴的困难群众中,包括市本级的46户特困职工家庭以及运河区、新华区的461户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补贴标准为:集中供热困难家庭每户补贴600元;非集中供热家庭包括小区锅炉及自行燃煤取暖困难家庭每户补贴700元。
今年享受补贴的困难家庭中,422户为集中供热取暖,85户为非集中供热取暖。补贴由市财政局拨付至运河区、新华区和市总工会,其中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的取暖补贴由运河区、新华区民政部门发放,特困职工家庭的取暖补贴由沧州市总工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