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9日沧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寿平主任所作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高度评价我市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市委“333465”工作思路,加快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持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