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6-26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6月25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梁治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种种困难,科学制定审计方案,精心组织调度全市审计力量,依法开展财政审计监督,不断拓展延伸审计覆盖范围,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避免和挽回了大量财政资金的浪费与损失。同时,不断加强审出问题的整改和问责,起到了较强警示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特别是今年对三大攻坚战、市属开发区、部分国有企业等进行审计,查找揭示了扶贫和环保领域资金监管使用、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成效十分明显。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出问题分类清晰,并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提高部门预算和财政管理水平及支出绩效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会议批准这个报告。
  但是,从过来审出问题和整改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审计力量不足,审计监督还存在薄弱区域;审出问题整改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审计整改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审计机关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支出预算和政策监督的精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充实审计力量,实现审计全覆盖;要加强对国有资产、财政政策、支出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加大对财政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管理中虚列收支、违规返还税费、违规出借资金和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狠抓审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依照法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本决议落实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