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视频引发热议。一位宁波大妈捡到一名年轻女子丢失的手机后,索要2000元酬劳,失主拿出了500元现金,并送上一筐杨梅表达谢意。大妈不仅拒绝归还手机,还在失主报警后把手机摔碎,直言“我摔坏了,也不会给你的”。
笔者认为,这位大妈的走红方式,和前段时间扒高铁的女子如出一辙,都是从“自家炕头儿”的角度出发,挑战公共道德的底线。如此爱财的大妈,估计这会儿肠子都要悔青了,由于自己任性的一摔,不但索酬不成,还得赔偿手机,又惹了一身骂名,实在是不划算。或许在大妈的世界,这个东西谁捡到就是谁的,于是她才会拿着本就属于对方的东西,和对方谈交易,即便在对方已经表示出足够的诚意之后,依然不依不饶。但法律的世界并非如此,大妈的世界观,只是一种蛮不讲理罢了。
大妈的任性并非个例。前两天的大雨,又催生了一些车主苦寻车牌的现象。每逢这种情况,各地总有一些“生意人”专门在雨后打捞车牌,并将这些车牌收集起来待车主有偿领取。如果车主不支付足够的费用,“生意人”便会将车牌“克扣”。有网友表示:“捞车牌的人或许觉得自己劳苦功高,但说句实话,我让你捞了吗?”话虽犀利,却也表明了一个道理,这种交易根本就是建立在趁火打劫的基础上,而非你情我愿。
面对他人丢失的物品,是拾金不昧还是趁火打劫?看上去答案一目了然,但并非人人做得到。有人说适当索要报酬可以接受,但要多少钱属于适当,并不好定义。与其纠结索酬的尺度,不如让拾金不昧这个再熟悉不过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爱心是可以传染的,相信每一个被拾金不昧感动过的失主,都会心存感激,并在别人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