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海南椰林镇交通协管员陈翔在工作岗位上劳累过度突发急病,抢救无效身亡。6月21日,椰林镇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劳动者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其奉献精神的确值得称赞,可如果只关注“奉献”,而忽略对奉献者的关怀和保护,“向他学习”的号召难免会被理解成为对生命价值的轻慢。
就此类现象看,学习奉献精神不是不可以,但号召学习首先应考虑一个前提:应学习合理的奉献,对“拼命的奉献”则不应提倡。如果非得付出生命的代价才值得“被学习”,很容易会被视为价值取向的扭曲。
拒绝学习“不要命的奉献”,是普通岗位的劳动者最现实的选择。很多网友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对不起,我想好好活着。”毕竟,作为一个员工,你倒下了,单位很快就会找另一个员工来代替你。但是,作为家庭成员,你倒下了,对于你的家庭来说,冲击力度不亚于“天塌了”。
公众更愿意看到的是,劳动者因过劳殉职后,有关方面能更加重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而不是急着“树典型”,却忽略了过劳猝死中的劳动权益问题。
尽管说,“号召学习”未必是不尊重人性和生命价值,但那些无意识中流露出的“不人性”倾向,是值得寻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