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称是宜春市老年大学的学员留言称,鼓励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甚至说可以从2020年1月起,对仍旧不主动放弃养老金的个人,采取直接划扣社保金的办法,没收财产,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取了这条留言,并公布在官网上,引发热议。
(6月27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公民参加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对参保公民来说,退休后依法领取养老金,既是最起码的参保权利,也是最核心的参保目的。
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是建立社保制度的意义所在。倘若退休后不能依法领取养老金,或者必须“主动放弃”养老金,必然会让社保制度丧失正常运转的可能。如果参保变成了“无偿捐款”,大家参保意愿冰封至零,社保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了。
“弃领养老金”的建议,与其说是建议相关部门鼓励个人“主动放弃”养老金,不如说是要求“限期放弃”养老金。因为,到期如果不“主动申请”,竟然会被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直至“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提出建议者也许的确是“为国家着想”,想为“养老金紧缺”想个“好办法”。但是说实话,整条建议使用的都是近乎“大字报”的语言与逻辑,不仅无视公民的个人权利,而且只看到了养老金短缺的问题表面,没有看到破坏契约的可怕之处。
社保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退休老人的生活兜底。鼓励“主动放弃”养老金的建议,违背了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更何况,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要增进民生福祉,不能在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上,做毫无诚信的减法文章。
对大多数的退休老人来说,养老金几乎是他们唯一的收入,是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不可或缺的救命钱。鼓励市民“主动放弃”养老金的建议,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会带来恶劣的社会效应。
当地官方已明确回复,该建议涉嫌违法,不具可行性。不过,因为该建议实在过于奇葩,经网络传播后,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
无论何时,千万不能打养老金的主意。足额发放养老金,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契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