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沧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08-27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沧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8月26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董继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的议案》和《沧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认为,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推动沧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  

同时,鉴于第四次经济普查相关数据核减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市政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立足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实际,提出了关于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的议案和调整方案。会议同意这个议案,决定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努力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三个圆满收官”。要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十三五”规划调整,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不断开创新时代建设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