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日发布通告
扩大机动车限行区域
本报讯 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市政府昨天发布通告,调整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限行区域。
通告中称,将我市号牌(冀J,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尾号限行区域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限行区域扩大至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尾号限行规则以市政府原通告为准。
确需通行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应依法登记后,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拼装、报废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