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宇辉代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3-06-16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宇辉代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3年6月15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王宇辉代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